1青年尋職津貼計畫目的為何?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持續影響國內就業市場,為協助111年畢業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鼓勵青年積極尋職,故提供青年尋職期間之就業服務協助及經濟支持,減輕青年尋職壓力,使青年安心求職並能順利就業。
2適用對象為何?
-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20歲至29歲「未就業」青年,符合下列身分之一:
(1)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
(2)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學年度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3)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8月16日後退伍(含免役)。
-
前述畢業期間之認定,以檢具教育主管機關或就讀學校所開立之畢業證明文件上,所載明之開立日期為準。
3適用年齡認定
29歲的認定,係指本計畫發布日(111年8月16日),青年未滿30歲者。
4未就業的認定
指青年申請參加計畫當日,符合下列情形:
- 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者。但已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且月投保薪資於新臺幣(以下同)24,000元以下者,不受此限制。
- 未有參加軍人保險、公教保險或農民保險紀錄者。
5我正在打工(或有2個以上部分工時工作),可不可以同時參加計畫?
- 青年於申請計畫當日,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者,或已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且月投保薪資於新臺幣24,000元以下者,認屬未就業狀態。
- 青年若有多筆加保紀錄,但各筆若皆未超過24,000元,仍符合規定。
6我第一次申請當日有同時加退保(超過24,000元)紀錄,是否符合規定?
- 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略以,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離職當日辦理退保者,其保險效力於投保單位將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當日24時停止。
- 於第一次申請當日有同時加退保紀錄,其投保效力持續於退保日24時,故當日申請者非屬未就業情形,不符合計畫規定。
7我是今年國外畢業回來的留學生,也可以適用嗎?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20歲至29歲,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青年,無論國內外畢業者,只要所持畢業證書所載開立日期符合前開期間,都可以適用。
8我是109.9.1~110.9.30畢業生,有免役證明,免役時間是110.9.1後,可以申請111年尋職津貼嗎?
可以。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依兵役法服義務役,且於110年8月16日(含)後退役(含免役)者,為「111年青年尋職津貼計畫」適用對象。
9我是111年6月畢業的青年,已經入營服役中,可以參加計畫嗎?
如果你是本國籍年滿20歲至29歲,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青年,目前服役中(含替代役別,志願役除外),服役期間如有尋求退役後全時工作之需求,可於111年12月31日前申請參加。
10高中應屆畢業青年有無納入計畫適用對象?
- 考量國內高等教育普及,高中畢業青年大都以升學為主,又其如有就業需求,本部已有特別針對高中職應屆畢業生推動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故適用對象限於20至29歲之應屆畢業生。
- 惟高中應屆畢業青年,若符合20-29歲未就業之要件而有尋職需求者,仍適用本計畫規定。
11我是建教生,可以申請尋職津貼嗎?
建教生是指參加建教合作計畫的在學學生,尚非屬本計畫適用對象。
12我沒有畢業證書,但我有修業證書,可以申請津貼嗎?
青年得依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或「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以110學年度畢業同等學力資格參加本計畫,並依各該認定標準,提具資格證明資料。
13我8/17提出申請,但實際於9/30畢業,可以申請嗎?
- 不可以,須先取得畢業文件,始可提出申請。
-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20歲至29歲,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青年,於申請時即需檢附畢業證書或其它證明文件。
14於庇護工場或職業工會工作或擔任委任經理,於投保資料顯示不適用於就業保險,是否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
- 依本計畫規定,「未就業」係指申請計畫當日未有參加軍保、公保、農保、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者。但已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且月投保薪資於24,000元以下者,仍符合規定。
- 因此,若是投保情形是不適用就業保險但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則需檢視月投保薪資是否符合參加計畫資格之規定。
15國外學生持有效台灣居留證,是否有符合申請本計畫?
-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20歲至29歲未就業青年,「本國籍」之範圍除台灣居民持中華民國身分證外,尚包含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準國民)。
- 僑外學生未具本國籍身分,非屬本計畫適用對象。
16如何申請參加計畫?
- 一律採線上申請,並以1次為限。
- 待業青年於111年8月16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並在台灣就業通網站完成至少1項職業心理測驗(包括我喜歡做的事、工作氣質或求職端TWS工作風格)或是1門就業促進研習線上課程,即可至該網站本計畫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同時上傳相關文件始完成報名參加計畫,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時間之起算點),並同時申領第1次尋職津貼(至遲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17之前已是台灣就業通會員,還要重新加入嗎?
不用,但請檢視原先所填資料(如聯絡地址、電話、郵件信箱)是否正確。
18之前已完成職業心理測驗或曾參加線上課程,還要重做嗎?
還是需要喔!青年應在本計畫發布後,選擇參加職業心理測驗或就促研習課程。
19尋職津貼發放金額是多少?
為協助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減輕青年尋職期間的經濟壓力,至多發給尋職津貼4次。
- 青年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並完成求職準備及上傳相關文件,即可領取第1次津貼2,000元。
- 為鼓勵青年積極求職,並依青年尋職狀態提供不同就業協助,倘青年自參加計畫之日起90日內,有積極尋職、且參加就業輔導或就業推介,每月可領1萬元,最多可領3個月(3次)。
20報名時須上傳的文件包括那些?
- 青年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並完成求職準備及上傳相關文件,即完成報名,同時可領取第1次津貼2,000元(至遲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 上傳文件包括:
(1)申請書(含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等資料說明)。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屬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8月16日後退伍(含免役)參加計畫者,應另檢附上傳退役證明文件影本。
(6)其他經本署規定之文件。
21尋職津貼申請條件為何?
分4次發給尋職津貼:
- 第1次:(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加入台灣就業通成為會員,並於台灣就業通「職業心理測驗」至少完成1項測驗,或於勞動力發展數位平台「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至少完成1門線上課程,上傳相關文件後(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之起始日),就可以申請尋職津貼2,000元。
- 第2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且至少接受1次就業輔導服務後,上傳2次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可以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 第3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1次推介服務後,上傳3次求職紀錄,可以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 第4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2次推介服務後,上傳3次求職紀錄,可以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舉例說明
- 第1次
甲君為本國籍23歲青年,於111年6月30日畢業,111年9月1日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且完成1項職業心理測驗並至本計畫專區線上填妥申請資料,同時上傳身分證、畢業證書及本人存摺封面等影本資料。經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審查通過後,將發給第1次尋職津貼2,000元,並直接匯入甲君指定的金融帳戶。
- 第2次
甲君於111年9月2日(參加計畫日之起日)至10月1日期間進行2次求職,且接受1次就業輔導服務後,應於10月8日前,至本計畫專區上傳2次求職紀錄證明,以及接受1次就業輔導服務紀錄。經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馬分署審查通過後,將發給第2次尋職津貼1萬元,並直接匯入甲君指定的金融帳戶。
- 第3次
甲君於111年10月1日前未就業,並自111年10月2日至10月31日期間進行3次求職,且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推介就業服務後,應於11月7日前至本計畫專區上傳3次求職紀錄證明。經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審查通過後,將發給第3次尋職津貼1萬元,並直接匯入甲君指定的金融帳戶。
- 第4次
甲君於111年10月31日前未就業,並自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進行3次求職,且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推介就業服務,應於12月7日前至本計畫專區上傳3次求職紀錄證明。經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審查通過後,將發給第4次尋職津貼1萬元,並直接匯入甲君指定的金融帳戶。
22我如何取得求職紀錄證明?
求職紀錄必須為本人應徵,求職紀錄證明內容應包含應徵單位名稱、應徵職務名稱、求職人姓名及求職日期等資訊。您可以用截圖、照片或電子簽章等方式,提供含上述資訊之投遞履歷證明(如郵寄信封、電子郵件備份)。求職通路可包含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民間人力銀行網站、親自至應徵單位(如收信章)官網、或事業單位(雇主)主動邀約後之面試歷程紀錄或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等。
23應檢附求職紀錄內容為何?可以提供其他人力銀行的求職紀錄嗎?
- 求職紀錄必須為本人應徵,求職紀錄證明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資訊:
(1)應徵單位名稱。
(2)應徵職務名稱。
(3)求職人姓名。
(4)求職日期。
- 求職職缺非以台灣就業通網站職缺為限,可以提供其他求職通路之求職紀錄。
24我第二次津貼提出申請期間為8月21日至9月19日,於8月23日投遞A公司的客服人員作為第1次求職紀錄,另於8月28日再次投遞A公司的客服人員的作為第2次求職紀錄,可以嗎?
不可以,於申請當次津貼提供之求職紀錄(含自行求職及推介卡)證明,如提供相同應徵單位及相同應徵職務,則視為同1次求職紀錄證明。
25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後,需回復結果嗎?可以抵免1次求職紀錄嗎?
- 1. 參加計畫青年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服務人員提供就業諮詢後,會依青年就業需求推介適合職缺並開立推介卡,青年應於推介之日起七日內,以自行送達或掛號郵寄方式回覆推介卡予原推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2. 青年持推介卡後,應積極與推介之事業單位主動聯繫,並將與事業單位聯繫(或面試)結果填列於推介卡(如等候雇主通知、未就業成功的原因等情形),於7日內回覆推介卡。
- 3. 同一次推介的求職行為,不可以同時用來抵免1次求職紀錄喔!
※舉例
第3次津貼是規定應有3次求職紀錄及接受公立就服機構1次推介。該3次求職可自行求職或由公立就服機構協助推介媒合,因此若是皆由公立就服機構協助推介媒合,則應共進行4次推介,才符合津貼領取規定。
26就業輔導服務內容為何?如何取得就業輔導服務證明?
- 就業輔導服務指由各地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之個別化諮詢服務、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或本署青年線上諮詢平臺相關服務。
- 就業輔導服務參加證明取得方式: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公立就業機構提供之個別化諮詢服務、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參加後由公立就服機構開立證明交由青年自行上傳。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公立就業機構(就業輔導服務):
台灣就業通「Youth職涯諮詢平台」紀錄證明由本計畫資訊系統自動勾稽。
台灣就業通「Youth職涯諮詢平台」:
27接受就業輔導服務或參加就促研習課程有時數要求嗎?
- 沒有時數之規範。
- 青年得依尋職需求,參加線上或實體的就業輔導服務或就業促進研習課程,但經報名,即應完成該項課程要求,始符合計畫規定。
28要到哪裡接受推介服務,才符合計畫規定?
- 依本計畫目的,可提供本計畫申請人推介服務的範圍包含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延伸的就業服務據點,如下:
(1)本署5分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署、 雲嘉南分署、高屏澎東分署)所轄之就業中心。
(2)本部委辦直轄市政府辦理之就業中心。
(3)直轄市政府自辦就業服務站(台) 。
(4)就業服務台。
(5)以上聯絡資訊請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service_location.aspx)查詢。
- 以上推介服務範圍,僅限適用於本計畫規定。
29第2次申請文件中提及的「就業輔導紀錄」可以沿用「勞動力發展署數位平台」的課程嗎?
- 不可以,第二次申請文件「就業輔導服務」,是指由各地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含分署、就業中心、就服站)提供之個別化諮詢服務、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或本署青年線上諮詢平臺相關服務。
- 「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學習課程」非屬前述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所提之「就業輔導服務」範圍。
30我申請資格未通過(如加保高於24,000元),後來退保重新申請,那前次做的就業輔導記錄可以認定嗎?
- 不可以。
- 依本計畫第7點規定,青年自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0日內,符合2次以上求職及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得申領第二次尋職津貼。故青年仍需以符合參加計畫資格規定後,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算於30日內為之,始予認列。
31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所規定的就業輔導服務,如果是參加Youth職涯諮詢平台的一對多團體諮詢課程,如何確認已完成課程?
-
青年參加課程,需分別完成簽到及簽退程序,才能認定完成Youth職涯諮詢平台的團體課程。
簽到程序:於課程開始30分鐘內必須登入進入課程,逾時登入視同遲到,不能認列到課。
簽退程序:課程結束後24小時內,必須依課程提供的連結網址/QR code填寫滿意度調查表,逾時未填寫者,視為未完成課程。
- 請青年準時進入「Youth職涯線上團體諮詢講座」〈課程前30分鐘即可開始進入系統〉。前述時間計算皆以系統時間為準。
32我參加計畫期間有找到工作,還可以請領尋職津貼嗎?
- 本計畫是為協助青年積極求職,除提供就業輔導資源,另提供尋職津貼以減輕青年尋職期間經濟壓力,故青年就業(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而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之期間超過14日) 後,即不可再申請下一次之後的尋職津貼。但就業當次已完成計畫規定之相關求職、接受就業輔導措施後就業,當次仍可請領尋職津貼。
- 但是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而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之期間14日以下,或從事部分工時工作(月投保薪資低於24,000元),則認定為仍有尋職需求,不會中斷參加計畫資格,可以繼續請領尋職津貼。
-
舉例:
甲君第2次津貼提出申請期間為8/21-9/19,第3次提出申請期間為9/20-10/19,且於9/15-10/19(逾14日)從事全職工作。若甲君於第2次請領期間(8/21-9/19)已完成計畫規定之求職要件等,則9/15就業當次(第2次)仍可請領尋職津貼,但不可請領下一次(第3次及第4次)津貼。
33青年8/17第一次申請,8/20第二次申請勞保紀錄為8/18加保,所附求職紀錄中求職日期為8/19,請問是否符合第二次津貼資格?
- 依本計畫第7點規定,青年自參加計畫之日內起30日,完成2次以上求職、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得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1萬元。
- 青年倘於完成前述要件前已從事全時工作(投保薪資超過25,250元),仍可申請第2次津貼。
- 於申請第3次津貼時,如自參加日起30日內已從事全時工作超過14日者,不得申領第3次津貼(第10點)。
34已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還可以參加本計畫嗎?
已申請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之青年,如申請參加本計畫當日尚未就業,仍可以參加本計畫。
35我可以同時參加青年職得好評計畫及本計畫申領尋職津貼?
- 不可以。
- 青年職得好評計畫係為鼓勵失業6個月以上青年儘早脫離失(待)業狀態並累積工作經驗,提供3次以上深度就業諮詢,青年於3個月內尋職成功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一次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 基於兩項計畫皆是協助青年尋職,而提供津貼或獎勵,故資源不重覆挹注。
36我正在參加青年職前訓練班,並領取學習獎勵金或職訓生活津貼,是否能再參加本計畫?
- 不可以。
- 考量青年參加職前訓練期間已提供津貼,協助其得安心參訓,故本計畫青年如同期間領取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或職訓生活津貼,將不予發給尋職津貼。
37我有領取失業給付,可以同時參加計畫?
不可以,考量「失業給付」主要是讓失業者在待業期間維持基本的生計,與本計畫尋職津貼核發目的,協助青年強化求職準備,提供青年尋職期間之經濟支持,使青年安心求職並能順利就業,認屬性質相同。所以本計畫青年如已領取失業給付,將不予發給尋職津貼。
38我已領取110青年尋職津貼,可以再參加111年青年尋職津貼計畫嗎?
- 不可以。
- 基於資源不重覆挹注,已領取過110年青年尋職津貼,不可再參加本計畫。
39青年尋職津貼與T大使計畫是否屬性質相同計畫?
- 經濟部T大使計畫非屬本計畫第15點第3款其他中央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定性質相同之津貼或補(獎)助。又其與本計畫之措施目的不同,該獎勵金核給要件亦非屬訓練期間生活津貼之性質,故T大使計畫非屬本計畫第15點第3款同性質津貼。
- 青年於參加經濟部T大使計畫(領取實作獎勵金)期間,亦符合本計畫相關規定者,得申領尋職津貼。
40我如何知道我申請津貼送件成功?如何查詢審查進度
- 本計畫採線上申辦,於尋職津貼資料填寫頁面上傳應備資料後(如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等),系統將會出現「申請資料是否正確」之「確定」按鍵及「您已完成本次申請」之「我知道了」按鍵,經依序按下上述兩個按鍵後,資料上傳成功者,系統將自動跳轉至線上申請畫面,該畫面將顯示該次尋職津貼審核結果為「審核中」,此種情形即為送件成功。
- 送件成功後,於【台灣就業通-找工作/會員中心/線上申請作業/111年青年尋職津貼/線上申請】即可查詢您的申請記錄及審核進度,包含審核日期、審核結果,受理單位及聯繫電話。
41我已申請津貼送件成功,事後發現如申請所需上傳之文件錯誤,如何補件更正?
本計畫採線上申辦,申請資料所需上傳之文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退役證明文件、求職紀錄證明、就業輔導服務紀錄、其他證明文件(非自願離職證明)等,經確認上傳送出後不再提供線上申請資料編修,如須修正文件資料,請電洽通訊地所在分署聯繫辦理。
42我於台灣就業網站已申請第1次尋職津貼,但後續卻在申請頁面出現「前次申請已審核不通過,建議確認資格後再重新申請」,我想知道為什麼?
該情形表示您第一次的津貼申請已送件並經審核未符合計畫適用資格(不符合原因將另檢送處分書),又因部分適用資格後續可能會有變動,因此您可於後續符合計畫資格且仍有尋職需求時,於111年12月31日前至本計畫專區再提出申請。
43未登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而直接在勞動力發展署數位服務平台觀看「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1門數位學習課程,是否符合申請第1次津貼的條件?
不符合。需登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觀看,系統才能記錄專屬個人的數位學習的課程紀錄,申請本計畫第1次津貼時,系統會主動比對該筆紀錄及相關資格是否符合申請規定。
44我要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其中1次就業輔導紀錄,誤傳了第1階段數位平台就促課程證明(非屬就業輔導服務可認列範圍),欲以Youth職涯諮詢平台諮詢紀錄重新申請,要如何處理?
- 如您於第2次津貼提出申請期間,將相關文件上傳作為就業輔導服務證明後,系統則不會再主動比對申請人於Youth職涯諮詢平台的諮詢紀錄。
- 因此若您於誤傳後,再另外參與Youth職涯諮詢平台之諮詢課程時,請拍照截圖已完成課程之Youth職涯諮詢紀錄頁面,作為就業輔導服務之證明,電洽及提供予受理審查的分署。但補件時間或程序仍應符合該次尋職津貼申請期限。
45勞工可以透過那些管道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僅得由其本人或所屬投保單位查詢。勞工可依下列方式查詢:
- 以勞動保障卡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查詢。
- 以中華郵政金融卡透過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詢。
- 網路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頁請點我)
- 勞保局辦事處臨櫃查詢。
- 電話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
46本計畫諮詢窗口為何?
- 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 分署聯絡電話: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1814、#1816、#1818、#1821
桃竹苗分署總機:03-4855368#1261、#1262、#1266、#1267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3008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321、#1322、#1323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2304、#2305、#2312
47透過網路線上申請尋職津貼,何時會入帳?
分署審查作業時間約為7日,只要經分署審查符合請領資格者,預計於審核完成5日內直接匯入至青年指定的金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