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n常見問答(Q&A)

一、共通性問題
1計畫目的?
為維持本國家事服務從業人員就業,透過開拓勞務市場、提供就業與技能協助之策略,強化就業媒合服務、技能培力及就業獎勵。
2計畫內容?
針對適用本計畫之家事服務從業人員,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課程、培訓補助與訓練獎勵金,並且提供支持津貼及就業獎勵,以協助穩定就業。
3本計畫所稱家事服務工作為何?
指在家庭內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4參加計畫的適用資格條件為何?
參加計畫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參加本計畫前1年內曾從事家事服務工作連續達90日以上,且該期間平均每月工作時數達60小時以上或每月薪資報酬達新臺幣(以下同)2.2萬元以上。
  2. 自115年4月13日後,月工作時數或月薪資報酬,有減少30%以上之情形。
  3. 與雇主、接受家事服務者或合法設立之家事服務媒合單位間,不得為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家屬。
5家事服務從業人員如何認定?
申請參加本計畫前1年內曾從事家事服務工作連續達90日以上,且該期間平均每月工作時數達60小時以上或每月薪資報酬達2.2萬元以上。
6我有兼職工作、加保在職業工會,可以參加本計畫嗎?
可以。只要符合申請參加本計畫前1年內曾從事家事服務工作連續達90日以上,且該期間平均每月工作時數達60小時以上或每月薪資報酬達2.2萬元以上,且月工作時數或月薪資報酬,自115年4月13日後,有減少30%以上之情形,可依規定申請參加計畫。
7要檢具什麼證明文件證明工作60小時?若是透過親友介紹接案的家事服務員,無法檢附證明怎麼辦?
勞工在報名時「必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依勞工提供家事服務的方式,需分別可檢具之證明如下:
  1. 受僱於自然人、企業者:檢具「勞動契約」、「工時證明」「薪資證明」或其他勞務證明文件。
  2. 透過家事服務媒合平台接案者:檢具「勞動契約」、「工時證明」、「薪資證明」、平台派案服務紀錄或其他勞務證明文件。
  3. 透過親友或個人媒合家事服務者:如無勞動契約或服務契約等,可由原服務之「接受家事服務者」提供勞務證明;本計畫專區亦提供「家事服務勞務證明文件」範本可下載參用,由接受家事服務者與提供家事服務者共同簽具以佐證服務之提供。
8工作時數或每月薪資報酬減少30%以上要怎麼計算?
勞工於參加本計畫前1年內提供服務連續達90日以上,且平均每月工作時數達60小時或平均每月薪資報酬達2.2萬元以上,確實屬於從事家事服務工作者;且自115年4月13日後,月工作時數或月薪資報酬有減少30%以上者,勞工參加本計畫應一併檢附工時或薪酬減少的佐證文件。
9如何申請參加計畫?
  1. 採線上申請,且參加計畫以1次為限。
  2. 符合本計畫適用對象自本計畫公告之日起,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同時上傳相關文件,即完成報名參加計畫。
※備註
線上申請遇有困難者,請聯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可由就服人員提供協助。
10報名計畫要上傳那些文件?
  1. 申請書(含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委託書)。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足資證明符合本計畫適用資格條件之勞動契約、服務契約、勞務證明文件、薪資報酬證明或工作時數等提供家事服務事實證明文件。
  4. 其他經本署規定之文件。
※備註
第3點文件,應由雇主、接受家事服務者或合法設立之家事媒合單位出具,並且應載明:工作內容及地點、服務期間、工作時數、薪資報酬等資訊。
11上傳文件就代表報名成功了嗎?可以馬上申請支持津貼嗎?
  1. 報名參加計畫者上傳規定文件後,分署會需要一定的審查時間(原則為上傳後次日起7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勞工可登入台灣就業通會員專區查詢審查進度與結果。
  2. 勞工報名參加本計畫後,在參加計畫資格尚未審核通過前,即上傳支持津貼應備文件者,仍必須是屬於經審查後符合計畫資格之情形,才可依規定核發津貼;如果經審查為不符計畫資格者,縱使已完成支持津貼的申請條件(如求職、參加就促研習等),仍不予核發津貼。
12之前已是台灣就業通會員,還要重新加入嗎?
不用,但請檢視原先所填資料(如聯絡地址、電話、郵件信箱)是否正確。
13本計畫有什麼獎補助措施呢?申請的資格是什麼?
本計畫獎補助措施及申請資格須符合本計畫第4點條件外(詳見問答第4題適用資格),尚包括以下規定:
  1. 支持津貼:參加本計畫者(含無工作者與月工作時數或月薪資報酬有減少30%以上者)。
  2. 培訓補助及訓練獎勵金:參加本計畫時為無工作者。
  3. 就業獎勵:參加本計畫時為無工作者,且為非自願離職或無工作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
14計畫實施期間為何?
自本計畫生效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於實施期限內至台灣就業通計畫專區提出申請。
15本計畫諮詢管道為何?
  1. 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2. 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1)支持津貼、就業獎勵: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分機1463
    • 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分機1805
    • 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分機2323
    •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分機1452
    • 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分機2204
    (2)培訓補助及訓練獎勵金: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分機1303
    • 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分機1324
    • 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分機1515
    •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分機1516
    • 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分機1214
二、支持津貼
16支持津貼申請條件與核發金額?
勞工自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求職、接受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合計3次以上者,得申請支持津貼4,000元,並以1次為限。
17支持津貼領取期限及方式為何?
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0日內完成求職、接受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共3次以上,60日內於本計畫專區上傳求職紀錄、接受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紀錄,將於審查通過後,匯入申請人指定金融帳戶;逾期者不予受理。
18支持津貼的審查時間為何?
  1. 本計畫申請支持津貼,原則於上傳規定文件之次日起7個工作日完成審查。
  2. 勞工報名參加本計畫後,在參加計畫資格尚未審核通過前,即上傳支持津貼應備文件者,仍必須是屬於經審查後符合計畫資格之情形,才可依規定核發津貼;如果經審查為不符計畫資格者,縱使已完成支持津貼的申請條件(如求職、參加就促研習等),仍不予核發津貼。
19如何取得求職紀錄證明?可以提供其他人力銀行的求職紀錄嗎?
  1. 求職紀錄必須為本人應徵,求職紀錄證明內容應包含下列資訊:
  2. (1)應徵單位名稱。
    (2)應徵職務名稱。
    (3)求職人姓名。
    (4)求職日期。
  3. 可以用截圖、照片或電子簽章等方式,提供含上述資訊之投遞履歷證明(如郵寄信封、電子郵件備份)。
  4. 求職非以台灣就業通網站職缺為限,可以提供其他求職通路之求職紀錄。包含民間人力銀行網站、親自至應徵單位(如收信章)官網、或事業單位(雇主)主動邀約後之面試歷程紀錄或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等。
20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後,需回復結果嗎?可以算1次求職紀錄嗎?
  1. 如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求職推介,則就業服務人員提供就業諮詢後,會依勞工就業需求推介適合職缺並開立推介卡,勞工應於推介之日起7日內,以自行送達或掛號郵寄方式回覆推介卡予原推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 勞工持推介卡後,應積極與推介之事業單位主動聯繫,並將與事業單位聯繫(或面試)結果填列於推介卡(如等候雇主通知、未就業成功的原因等情形),於7日內回覆推介卡,可認列為一次求職紀錄。
21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內容為何?如何取得服務證明?
  1. 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指由各地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之個別化諮詢服務、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或本署青年線上諮詢平臺相關服務。
  2. 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參加證明取得方式:
  3. (1) 至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公立就業機構提供之個別化諮詢服務、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參加後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證明,交由勞工自行上傳。
    (2) 台灣就業通網站「Youth職涯諮詢平台」紀錄證明,勞工自行截圖上傳。
22接受就業諮詢、職業輔導服務或參加就促研習課程有時數要求嗎?
  1. 依諮詢或課程要求,沒有時數之規範。
  2. 勞工得依需求,參加實體的就業諮詢、職業輔導服務或就業促進研習課程,但經報名,即應完成該項課程要求,始符合計畫規定。
  3. 公立就服機構將視勞工個案情形,必要時安排線上就促研習課程,勞工則依各課程要求完成學習時數,作為1次紀錄。
23如需要就業服務,可以到哪裡接受推介服務?
參加本計畫,如需就業服務,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延伸的就業服務據點,如下:
(1) 本署5分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高屏澎東分署)所轄之就業中心。
(2) 本部委辦直轄市政府辦理之就業中心。
(3) 直轄市政府自辦就業服務站(台)。
(4) 就業服務台。
以上聯絡資訊請至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
24參加計畫期間有找到工作,還可以請領支持津貼嗎?
本計畫是為維持本國家事服務從業人員就業,提供1次支持津貼,以減輕求職期間經濟壓力,故當次已完成計畫規定之相關求職、接受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就業,當次仍可請領支持津貼。
三、培訓補助及訓練獎勵金
25家事服務勞工如何強化技能?可以參加那些訓練?
勞工於參加本計畫時無工作(沒有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並簽名具結),可以參加相關職前訓練課程,並申請培訓費用補助。職前訓練課程類別有二類:
  1. 本署及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辦理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訓練課程。
  2. 「台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其他政府單位課程專區之職前訓練課程。
26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訓練費用補助額度?
  1. 參加本署及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辦理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訓練課程,依身分別補助訓練費用80%或100%。
  2. 參加「台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其他政府單位課程, 2萬元以內由本署全額補助,超過2萬的部分補助80%,合計最高補助4萬元。
27如何查詢職前訓練課程資訊及報名方式?
  1. 參加本署及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訓練課程,可至「台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查詢課程資訊,並可以線上報名或電話、現場、郵寄、傳真等方式報名;另如為非自願離職者,須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
  2. 參加其他政府單位課程,可至「台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其他政府單位課程專區查詢,並逕洽課程所屬訓練單位報名。
  3. 台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網址為https://its.taiwanjobs.gov.tw/。
28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訓練期限為何?
參加職前訓練課程須於116年12月31日完成本計畫申請,參加的訓練課程最晚要在117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訓練。
29參加其他訓練單位訓練課程要向哪個分署提送訓練計畫申請書?
勞工若欲參加其他訓練單位的訓練課程,應向本計畫原審查分署(報名計畫時通訊地所在分署)提送訓練計畫申請書。
30申請參加其他單位訓練課程的費用補助,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1. 勞工參加其他單位訓練課程至遲應於開課14日前向分署提送訓練計畫申請書,經分署審核通過後方可參訓。
  2. 應於課程結訓日次日起30日內,檢附培訓補助申請書、分署核定之訓練計畫文件、結訓證書或證明影本、訓練費用繳費單據正本、個人金融帳戶影本及領據向原審核分署提出申領,逾期申請分署將不予受理。
  3. 分署對於訓練計畫及補助之審核結果會以書面通知勞工。
31參加其他單位訓練課程之培訓補助,設有哪些重複領取的排除規定?
為避免政府資源重複配置,勞工申請其他單位訓練課程之培訓補助時,必須與下列獎勵、補助或津貼擇一適用且不得重複領取:包含在結訓前已領取本計畫之就業獎勵、已參加本署相關職前訓練之培訓補助、已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之訓練費用補助、同一課程已領取婦女再就業計畫之自主訓練獎勵,以及本署其他相同性質之獎補助或津貼,藉此確保各項補助措施之合理運用。
32訓練獎勵金的發放基準與對象?
  1. 勞工參加本署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課程期間,由分署按該月訓練時數分級核發訓練獎勵金:時數在80小時(含)以下者核發5,000元,超過80小時者則核發8,000元,核發期間最長以6個月為限,月份則以30天為計算單位。
  2. 參訓者已符合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青年學習獎勵金或失業給付之資格者,不得重複請領訓練獎勵金。
33訓練獎勵金的申領程序?若於參訓期間中途離訓,要退還已經領取的獎勵金嗎?
  1. 訓練獎勵金由訓練單位於開訓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彙整參訓者個人金融帳戶文件(訓練獎勵金申請書)送分署,分署審查通過後,自開訓日起每30日直接撥入參訓者帳戶,且每人領取以一次為限。
  2. 領取獎勵金之勞工必須依訓練計畫參訓,若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或退訓,自離訓或退訓之日起即停止核發獎勵金,分署將按該月實際訓練時數進行核算,若有溢領情事,勞工應予繳回。
四、就業獎勵金
34就業獎勵之申請資格條件為何?
  1. 申請條件:勞工於參加本計畫時為無工作者,其無工作及再受僱期間,符合下列各款規定,得申請就業獎勵:
  2. (1)無工作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但非自願離職者不在此限。
    (2)勞工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0日內就業,或參加職前訓練課程完訓或結訓之日起90日內就業。
    (3)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
  3. 受僱期間: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但逾65歲或屬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2項第2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自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生效之日起算。
35有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是否一定要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職?
  1. 本計畫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別,但須從事投保就業保險之工作。另外,勞工不得為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2. 勞工可以自行尋職就業或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尋職。
  3. 請於到職投保之日起15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利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人員提供相關協助。
36一定要從事受僱工作才符合資格條件嗎?
接案工作多屬無明確雇主的承攬或委任關係,勞工往往只能投保職業工會,缺乏勞動基準法及完整就業保險的保障;本計畫鼓勵引導勞工進入正式勞雇關係的體系(例如受僱於清潔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等),並由雇主依法加入就業保險等,如此可使勞工獲得更穩定的薪資及社會保險防護網。
37就業獎勵核發標準與金額為何?
  1. 屬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經審核通過後,一次核發1萬元;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再核發2萬元,合計3萬元。
  2. 屬前開以外方式之工作者(如部分工時或按件計酬等方式):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經審核通過後,核發5,000元;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再核發1萬元,合計1萬5,000元。
38已經成功就業,何時要提出就業獎勵津貼的申請?領取方式為何?
  1. 勞工應於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之本計畫專區線上上傳申請資料,於審查通過後,匯入申請人指定金融帳戶:
  2. (1) 申請書(含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委託書)。
    (2) 其他經本署規定之文件。
  3. 勞工僅須於規定期間內1次提出申請,分署將於勞工受僱滿90日,依所提供之申請文件進行審核,於要件符合及審核通過後,分2次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勞工指定金融帳戶。
  4. 例如:
  5. (1) 甲君115年5月1日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報名參加,並於115年5月31日在臺北市找到工作,自行就業,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
    (2) 其受僱期間為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已經符合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得於90日內(即115年9月28日(含)前)在台灣就業通的網站,線上填妥公司名稱、行業別及到職加保日期等申請資料,並上傳身分證、本人存摺封面等影本資料,申請就業獎勵。本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審查通過後,將一次發給1萬元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甲君指定的金融帳戶。
    (3) 甲君持續受僱至115年8月29日,已經符合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甲君不須再提出申請,由分署查對甲君的投保紀錄並審核通過後,再加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直接匯入甲君的金融帳戶。
39還沒有就業滿30日,就已經遭雇主資遣,可以持續參加計畫嗎?還可以領取就業獎勵嗎?
  1. 勞工於參加本計畫期間就業,且就業逾14日未滿30日,因非自願離職,於離職退保之日起90日內再轉職就業者,可以繼續參加計畫,得依本計畫規定申請就業獎勵。
  2. 申請就業獎勵之勞工應於非自願離職退保之次日起15日內,通知分署,並以1次為限。
40如果是中高齡者申請本計畫就業獎勵,還可以申請家事服務就業獎勵及中高齡就業獎勵嗎?
勞工受僱於同一雇主,申請就業獎勵與下列補助、獎勵或津貼,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
  1.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之就業獎勵津貼。
  2.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照顧服務業作業要點之就業獎勵津貼。
  3.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之就業獎勵津貼。
  4. 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之就業獎勵。
  5. 婦女再就業計畫之再就業獎勵。
  6. 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之就業獎勵。
  7.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之就業獎勵。
  8. 政府機關所定其他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41如果於同一時期同時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工作,可否都申請就業獎勵?
同一受僱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工作者,依規定僅得擇一申領就業獎勵。
42如果經推介受僱於照顧服務業或3K製造業工作,本計畫就業獎勵領完後,可以再請領照顧服務業或3K製造業的就業獎勵嗎?
勞工受僱於同一雇主,申請就業獎勵與照顧服務業或3K製造業的就業獎勵,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
43參加計畫有短暫就業14日以內即離職之情形,應如何計算失業週期?
失業勞工於離職後,有短暫就業14日以內之情形,於失業期間再就業工作14 日內自願離職者,視為就業尚未確定,其失業期間連續之認定,以該勞工原離職日起算並扣除再就業期間後,合併計算之。
44參加計畫期間,雇主將勞工改投保到其擁有的另一間公司,是否影響到勞工請領獎勵的權益?
如果勞工先後投保於2家公司,前後勞工投保的公司如無總機構及分支機構關係,雖有以同一自然人為其代表人,或不同公司間係屬關係企業的情形,仍為不同權利義務主體,即不同法人,則不符本計畫所稱「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規定,導致勞工受僱未滿30日而無法請領獎勵。
五、系統操作問題
45報名時資格不符,可以再重新報名嗎?
報名時如因「月工作時數或月薪資報酬,尚未有減少30%以上」及「文件不符合規定」等原因,而審核未通過,當申請人符合資格時,可再重新報名。
46如何知道我申請津貼送件成功?如何查詢審查進度
  1. 本計畫採線上申辦,於支持津貼資料填寫頁面上傳應備資料後,系統將會出現「申請資料是否正確」之「確定」按鍵及「您已完成本次申請」之「我知道了」按鍵,經依序按下上述兩個按鍵後,資料上傳成功者,系統將自動跳轉至線上申請畫面,該畫面將顯示支持津貼審核結果為「審核中」,此種情形即為送件成功。
  2. 送件成功後,於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即可查詢申請記錄及審核進度,包含審核日期、審核結果,受理單位及聯繫電話。
47已申請津貼送件成功,事後發現如申請所需上傳之文件錯誤,如何補件更正?
本計畫採線上申辦,申請資料所需上傳之文件,經確認上傳送出後不再提供線上申請資料編修,如須修正文件資料,請電洽居住地分署辦理。
48於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網站已申請支持津貼,但後續卻在申請頁面出現「報名申請審核不通過,建議確認資格後再重新申請」,我想知道為什麼?
該情形表示您於參加計畫資格尚未完成審核時,即提出支持津貼申請,後續經審核未符合計畫適用資格(不符合原因將另檢送處分書),故無法申請支持津貼;又因部分計畫適用資格後續可能會有變動,因此您可於後續符合計畫資格時,重新報名參加計畫,及於再次完成支持津貼的求職等要件後,依期限申請支持津貼。
其他
49勞工可以透過那些管道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僅得由其本人或所屬投保單位查詢。勞工可依下列方式查詢:
  1. 以勞動保障卡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查詢。
  2. 以中華郵政金融卡透過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詢。
  3. 網路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頁請點我
  4. 勞保局辦事處臨櫃查詢。
  5. 電話查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